海淀区“十二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

2012年-10月-29日

  二O一一年六月

  目 录

  前言

  一、回顾与展望

  (一)发展基础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发展机遇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构建新型城市形态

  (二)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加快农村产业结构升级

  (三)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激活发展动力

  (四)加强民生建设,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

  (五)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强化城乡社会管理,健全基层治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规划保障

  (三)资金保障

  (四)人才保障

   

前 言

  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实现城乡共赢、融合共生和协调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盘活城乡资源,实现区域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改善人民生活,使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文明的现实要求。海淀区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经济基础好,科技、教育、文化、环境等资源优势突出,具有典型的国际都市、现代农村和高科技园区相结合的特征。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将助力核心区建设,并为北京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本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立足城乡发展现状,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海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作为“十二五”时期推动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回顾与展望

  “十一五”时期,海淀区按照争当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发展环境、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发展活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一)发展基础

  1、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组织编制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海淀新区部分)规划,确定了北部地区的功能定位、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制定了北部地区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北坞村试点,推进8个重点挂账村建设。启动《海淀区西北部高端休闲旅游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实施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的产权管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重点。

  2、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玉渊潭、东升乡的改革任务,集体经济产权更加清晰、管理制度更加适合发展要求,集体经济运行质量全面提高。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一河十园”、“大西山”等都市农业产业带建设用全区6成的农业用地,贡献了7.5成的农业收入,推进农村旅游开发,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启动“东升花园中心”建设,引导农业向高端、高效、高辐射方向发展。2005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44.0亿元、纯收入27.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86.6元;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00.9亿元、纯收入42.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660.9元。

  3、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民生不断改善。在全区所有村委会均建立了就业服务站,基本形成了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格局。提高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将农村公益性就业岗位补助标准提高到9940元/年。实施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创建充分就业村计划。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农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9%,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实行门诊报销政策。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并建立了统一的门诊统筹制度。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全面启动。将农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到每月430元,高于全市标准150元。初步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对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实施城乡一致的特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义务兵补贴标准实现并轨。

  4、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完善教育资金和政策倾斜机制,坚持每年将新增教育经费的20%以上用于农村地区教育投入,并逐年递增。加强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20个校际间校本培训协作体的作用,协助农村校和薄弱校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5所村卫生室为主体的、覆盖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文化体育设施。

  5、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日益牢固。进一步理顺了城乡交叉地区管理体制,明确了街道、乡镇的管理职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服务,累计建设49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了村庄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对农村道路、公厕、太阳能灯和公共浴室、街坊路绿化等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给予资金补贴。将农村地区各项应急管理全部纳入全区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各类协管员队伍,乡镇全部建成集治安防控、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建立了由区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区、乡镇和村三级共同承担的村干部薪酬机制。

  6、推进北部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调整完善北部地区建设体制机制,建立了政府主导、镇企联动的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做好北部地区控规编制工作,对产业用地和农民安置房布局规模、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作了初步安排。积极探索土地开发模式,完成了北部地区土地开发方式和征地标准、北部地区拆迁办法和宅基地换房政策、北部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北部四镇成立镇属开发公司等四项任务的方案设计。对北部宅基地腾退改造政策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北部地区开发建设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和监督做出明确的规定。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设立专业园区转移支付和农村发展转移支付,完善城镇管理转移支付,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促进镇域经济与园区建设协调发展。积极实行北坞村、唐家岭地区土地利用试点,安排集体产业用地,推进试点地区集体经济发展,为北京市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建设探索了一定的经验。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领导机制,调整充实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主体、农民参与”机制,全面完成新农村“五+三”工程。实施农田路网硬化覆盖,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完善集体生态林补偿、建设、管护、考核机制,建立农田保护补贴和流转补贴机制。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十二五”时期,海淀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农村内生发展能力不足。集体产业用地开发建设仍未全面开启,产业发展定位仍需加快调整,以适应新的四大功能区定位。部分地区集体产业用地开发模式与农民脱节,集体自主开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仍存在相当一部分非农产业“空壳村”。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不足,缺少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文化、旅游、科技等方面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

  2、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缓慢。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认识不足,一些单位长期累积起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十分复杂。乡镇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3、北部开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中存在难点问题。北部开发建设中土地二级所有、三级所有,由镇里组织进行统一开发建设,存在实操困难。城乡结合部改造中,农民的补偿期望值不断提高,拆迁成本逐渐上升,难度不断加大。

  4、城乡公共事业差距仍然较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明显。北部地区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公共文体设施相对不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5、社会管理压力不断增加。农村地区的水、电、路、保洁、治安维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未纳入市政建设管理统一规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了大量公共管理职能。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加剧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负担,维护安全稳定任务重、压力大。农村社区配套设施缺乏,行政资源投入不足,村庄建设控制薄弱,社区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6、农民难以适应快速“三化”。农民的思想意识在短期内仍难以适应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也缺乏参与市场竞争所需的技能,不能适应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难以适应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

(三)发展机遇

  当前,海淀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1、中央和北京市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发展,并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市委提出2020年前率先在全国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

  2、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海淀发展的战略定位为海淀城乡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北京市批复同意在海淀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要求海淀区为全市乃至全国科技创新发挥示范作用,这一新定位、新要求明确了海淀建立国际化高科技园区和现代化新都市区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北部地区规划得到了市政府批复,明确了发展蓝图。

  3、海淀在推进城市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海淀经济基础好,城市化水平较高,科技智力资源密集,区位优势明显,北坞村改革试点的成功推进使城乡统筹成为全区共识。北部办职能进一步调整完善,更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工作。四大功能区规划建设重新审视了城乡资源,加大了统筹开发的力度。城乡一体化进入产业融合推动城市化发展的攻坚阶段,发展理念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愿望更加迫切。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互动、融合、提升、共享”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政策创新的思路,以城乡一体规划为先导,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切实改善民生为目的,以部门合力机制为保障,紧紧围绕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抓住建设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的契机,结合四大功能区定位,加快北部开发建设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产业融合,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镇化,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贡献力量。

(二)主要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整体规划全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全区一盘棋,统筹安排、统筹落实。将当前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分清轻重缓急,设定时序节点,明确责任要求,扎实稳步推进。

  2、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大胆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坚持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发展,在城乡结合部改造、北部地区建设等关键性领域重点攻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3、坚持推进城镇化,保障农民利益。围绕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新型都市区。妥善处理好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继续发挥集体经济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开发建设,保障农民可持续收益。

  4、坚持结构调整,产业带动。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城乡三产融合发展,培育新型农转居市民。以重大产业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引领城乡一体化,促进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产业链,建立并巩固城乡产业互动机制。坚持以产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融合,缩小城乡差距。

(三)发展目标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奋斗,基本建立起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城乡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村经济总收入同口径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生态、现代、高端的都市农业体系基本建立,各功能区涉及相关乡镇(农工商总公司)经济发展与整个功能区发展同步;

  ——基本实现城镇化,北部地区初步构建起完整的城镇发展形态,基本完成城乡结合部城市化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统一建设和管理,城乡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全面完成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推动农转居劳动力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失业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

  ——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同构,农村社区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一体化公共事业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十二五”时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推动两大重点、深化三项改革、建设四大功能区、做好五方面统筹,即“12345”工作任务。一条主线:紧紧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争当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两大重点:推动城乡结合部实现城市化,北部地区基本实现城镇化。三项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四大功能区:将农村发展全面融入四大功能区建设,将苏家坨镇中东部、温泉镇北部、西北旺镇、上庄镇融入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将东升乡、海淀乡融入中部研发、技术服务和高端要素聚集区建设,将四季青镇北部、苏家坨镇西部、温泉镇南部、西山农场融入西北部高端休闲旅游区建设,将四季青镇中南部、玉渊潭总公司融入南部高端商务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区建设。五方面统筹:通过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五方面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构建新型城市形态

  深化功能区带动战略,以城镇化建设和社区化管理为手段,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形态。按照高水平、高标准要求,优化农村基础设施配置,与城市基本接轨并逐步均等化,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总结城乡结合部试点改造地区的开发建设经验,按照“一村一策”模式,以村为单位制定城乡结合部城市化改造实施方案,力争“十二五”末完成改造任务并全部纳入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同步推进“城中村”、“边角地”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城中村”项目拆迁整治工作。按照北部地区发展规划,用3年时间完成北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任务,5年基本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初步树立北部地区产业聚集、设施配套、生态良好的整体形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乡镇政府作用,在城乡结合部和北部先行启动区,探索实施村或乡镇整建制农转居。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组团范围以外的村,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探索“异地安置”或“就地安置”建设模式,循序渐进做好城镇化建设。加强就地安置保留村的特色化建设,注重开发利用传统民俗、风俗资源,整体提升生态和文化环境。

  2、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以统筹城乡、完善设施、优化布局、构建网络为建设要求,形成安全、高效、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设施承载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优先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将市政设施类、生物质能源类、环卫设施类、水利设施类、街坊路绿化类等重要农村基础设施纳入管护机制。按照北部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完善北部公路网体系和公交系统体系建设,启动轨道交通建设。加快供热、供电和供气系统等能源设施建设。完善给水、排水、防洪、环卫等市政设施建设。在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三起来”工程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管网有效衔接。在农村地区合理配置商场、幼儿园、医疗点、停车场、公园、活动中心等群众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3、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坚持保护、建设、整治并行原则,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现垃圾分类城镇人口覆盖率达80%,农村地区“户分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格局,推动垃圾终端处理多元化。严控污染源排放,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水环境和空气质量。建设绿色屏障,加大绿隔区域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农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绿化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深度拓展绿色空间,绿化美化村庄街道、家庭庭院、建设环村林,建设村中绿地或小公园,打造林木葱茏、绿草如荫、景观宜人的城乡环境。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修补残墙断壁,拆除私搭乱建,消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重点以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生态安全格局防护以及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广为主要内容,建设北部生态绿心。加强农村水产养殖、禽畜养殖规模的控制。

(二)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加快农村产业结构升级

  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服从和融入核心区建设,适应核心区需要发展经济,改变农民就业形态,形成城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融入功能区建设,优化城乡产业布局。抓住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有利契机,适应四大功能区发展定位需要,调整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城市重点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快农村承接相关产业转移的配套建设。支持和发展镇村集体经济产业,推动乡镇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培育并形成具有各镇村区位优势的主导产业,实现集体财产跨越性积累。继续调整优化乡镇产业布局,对不符合功能定位的乡镇企业建立退出机制,按照新的进入机制部署新型特色乡镇主导产业。按照“空间整合、突出总部、功能提升、集约发展”的原则,将海淀乡、东升乡的产业发展,融入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以“现代、文化、绿色、时尚”为主要元素,突出商务、会展、艺术、体育、演出发展特色,将玉渊潭总公司、四季青镇东南部产业发展融入南部高端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区建设。围绕建设世界高端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推进旅游与文化、商务、会展等产业融合,将四季青镇西北部、西北旺镇西南部、温泉镇南部、苏家坨镇西部以及西山农场等浅山地区产业发展融入西北部高端休闲旅游区建设。按照“用地集约、产业集群、设施配套、生态良好、城乡一体”原则,以服务于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信息通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能源与环保产业为重点,将上庄镇,以及温泉、西北旺、苏家坨镇大部产业发展,融入北部研发服务与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实现农业转型。抓住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历史机遇,发挥海淀区农村后发优势,坚持农业高端、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方向,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推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创新技术,低碳生产,保证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服务价值。大力推进果业、菜业、花卉业和籽种业四种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东升花园中心”和“植物组织培养繁育中心”两个中心;全面提升 “一河十园”、“温泉南山”、“京包路”、“稻香湖”和“大西山”五条产业带建设水平。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5800亩蔬菜供应基地,落实蔬菜生产最低保有量任务。建立健全政策、服务、人才、资金管理等保障机制,全面实现海淀区农业向都市化农业的转型,争当农业科技示范城建设的先行区。

  3、大力发展农村新兴服务业,完善城乡产业互动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与功能区定位和农村地区相匹配的金融、商务服务、旅游等多层次现代服务业。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注重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可持续问题,规范升级租赁经济,使农民有房屋、有资本、有社保、有工作,引导农民通过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适应城镇化。注重农业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以股份制形式对产业带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增加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注重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促进旅游与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业态,积极发展特色旅游项目和产品。鼓励有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搭建投融资平台,发展农村中小金融。健全农业组织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市场、农民与销售商之间的对接机制。认真规划和支持在主要农转居集中居住区建设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消费服务功能区。

(三)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激活发展动力

  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开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产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作机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激活城乡一体化发展动力。

  1、加快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北部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创新开发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有资金;创新开发利益分配机制,让所有镇村相对公平的分享开发成果;创新征占地补偿方式,提高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持久增收的能力。加快城乡结合部整治,尤其是挂账重点村建设。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自主决策、自主拆建、自主管理的开发建设模式,策划、整理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推进南部地区,以及整个农村地区产业升级,以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的各项权利,引导和支持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提高农田流转补贴标准,鼓励和支持农民将所承包的土地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主体,创新集体土地开发模式,探索集体土地入股、留地留楼、合作分成等多种方式的开发建设新途径,在土地收益分配、产业用地投资促进、农林用地补偿等各个环节建立起公平的利益分享机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程序和方式,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促进农民宅基地利用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相结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与发展农村产业相结合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完善生态林补偿机制和农田补贴机制,提高补贴标准。

  3、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继续发展集体经济。着重做好清产核资、改制方案和股份量化方案的制定等相关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集体存量资产。

  4、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体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规范决策、运行、监督程序为重点,调整农村经济管理方式,进一步做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坚持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利用各类资产和闲置资金,提高资产价值形态管理和运营资本能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高村账托管水平,加大审计监督、民主监督力度,遏制农村腐败现象发生。

  5、推进城乡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区级部门管理体制和街乡(镇)管理体制关系,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机构设置,建立人、财、事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消除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现象。推进城乡交叉地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体制,规范内部机构设置。对条件成熟地区加快推进乡镇管理体制向街道管理体制转变。东升乡、海淀乡撤乡改镇,北部四镇都设立地区办事处。

(四)加强民生建设,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

  推进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巩固民生基础。

  1、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体系。促进城乡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条件平等、就业机会公平。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全面覆盖的基层平台工作信息网络系统,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延伸到所有社区(村)就业服务站。完善鼓励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公益性“托底”安置就业的政策措施,使城乡促进就业政策趋于一致。积极发挥科技园区带动就业的作用,有效提高农民在园区配套服务产业中的就业规模。鼓励促进就业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合理引导和扶持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联合创业。加强对本地居民的创业培训和资金扶持。继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与教育支持力度,逐步扩大免费培训范围,实现农民身份、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全面转变。进一步加大对农转居人员、“4050”等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提高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标准。北部地区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农村劳动力就业。参照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政策的标准出台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通过给予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村劳动力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2、加快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全部覆盖、有效衔接、机制灵活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实现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结合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转居随转人员等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办法,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加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坚持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与城市同步增长。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着力打造社区、村养老服务平台,推进老年膳食服务和医疗健康指导服务项目,扩大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覆盖面。

(五)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社会事业投入、人才、设施等方面,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逐步消除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1、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突出农村学校校长和教师“两支队伍”建设。实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特级教师、市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每年按一定比例到一般校、相对薄弱学校全职或兼职支教。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双向交流工作。实施农村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继续开展组建教育集团、委托管理、名校承办、结对帮扶等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相对薄弱学校跨越式发展。

  2、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地区基本医疗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室)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北部三甲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配套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监督站及120急救站建设。鼓励城区优质卫生服务机构到北部地区新建分支机构。建立城乡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大力加强乡镇和社区全科医生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人才素质。

  3、推进城乡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室的硬件水平。在北清路发展轴沿线人口集中区设置公共图书馆。在各镇及功能区周边建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积极探索“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文化资源共享服务网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以民俗文化为切入点,组织一批特色文化主题活动,宣传区域文化品牌。大力实施体育便民工程,加快农村地区体育设施建设步伐。落实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引导城乡居民进一步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强化城乡社会管理,健全基层治理机制

  推进城乡社会管理同构,加快以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以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建立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在农村地区的合理布局,逐步将优质便民的城市社区服务引向农村地区。推进农村社区组织建设,组织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农村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把村庄建设成为祥和、文明的新型社区。解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负担。强化农村地区村委会承担的社区服务职能,逐步在道路维护、绿化管理、垃圾处理、城管监察等方面与城市管理维护机制接轨。适当增加村委会享受政府补贴的管理岗位职数。

  2、优化城乡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维护稳定社会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竞争力。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城乡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加强对涉农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包案等工作制度,综合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措施,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援助、法制宣传、警务、消防、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危机处置能力。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探索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人口调控政策,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功能布局、促进农民就业、规范房屋租赁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口管理、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口管理新模式,实时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动态变化情况,努力从源头上系统解决管理难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关怀,在居住生活、子女就学、劳动就业、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为流动人口营造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完善城乡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各方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职能,强化组织协调和研究部署全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工作。全区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打破条块分割,加强资源整合,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具体项目、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格局。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完善以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架构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促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结合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组织换届,开展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经公开推荐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试点工作。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

(二)规划保障

  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强化不同规划间的相互衔接、同期同步。进一步完善北部地区与南部建成区城乡一体化的规划体系,实现城乡资源的统筹安排利用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制定具体的城乡结合部改造及北部乡镇和村庄统一整体开发的规划实施细则,分阶段落实规划。统筹规划科技园区与农村产业、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的建设和发展,注重循序渐进、梯次实施、保障民生,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按照四大功能区分区定位原则,进一步调整、细化并高起点编制和完善功能区内发展规划。落实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实施项目规划,以项目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完善规划建设项目的服务和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和监管机制,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阶段重点和建设进度,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规划及时有效地落实。加强公众参与违法建筑查处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完善规划审批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维护各类法定规划严肃性。

(三)资金保障

  健全统筹城乡的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通过统筹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继续将财政投入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倾斜,支持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加大各项资金的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区与乡镇财政关系,不断理顺乡镇事权与财权关系,壮大乡镇发展社会事业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

  促进建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资金市场化运作平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村金融业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城市优质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通过财政贴息、补助、奖励等措施,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城乡一体化项目聚集。通过多种措施,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农村养老、职业培训等准公益性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参与乡镇主导产业的培育。

(四)人才保障

  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对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趋势,重新定位人才价值取向。围绕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社会管理方式转变等重点领域的转型发展,通过培训、引进、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汇聚科技创新优秀杰出人才,积极打造产业发展领军人才,吸引和培养一批高级金融管理人才、高层次文化创意人才、一流教育人才和专业化卫生人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着力造就适应未来发展的青年英才。

  统筹推进城乡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在全面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同步加大城市和农村干部交流任职力度,建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任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机关和事业单位“挂职”等办法。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任职工作,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招聘、使用、管理、培养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力度,建立农村社区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障、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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