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定本区房屋征收拆迁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安置、周转房源的监管。
(三)负责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辖区管理权限范围内征收拆迁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负责本区拆迁企业的行业管理。
(五)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负责对本区房屋征收拆迁行为中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2.在权限范围内,落实行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本行业各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3.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