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相关规定,海淀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于7月14日至7月16日组织居民以提交书面意见的方式对候选的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协商、投票,现将有关结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