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淀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拆迁工地房屋防汛预案

2017年-11月-17日
    为加强拆迁工地在汛期的监督管理,提高汛期安全保障能力,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体现党的根本宗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住建委领导对2015年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防汛工作预案。
  一、编制目标及适用范围
  (一)编制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淀区拆迁工地在汛期的安全,提高汛期对暴雨洪水、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水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不出现人为事故和失误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适用范围
  海淀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的防汛预案,适用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我区行政许可的在拆项目汛期隐患排查、险情预防、汛情应急等情况,避免发生房屋倒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件。
  二、职责范围
  我办防汛工作服从区住建委防汛总指挥部,并接受区防汛指
  挥部的指挥和调度。主要职责:执行区、委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协调建设单位和拆迁公司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制定防汛预案,对拆迁工地的防汛工作进行协调和检查,并及时组织抢险。      
  三、防汛机构
  我办成立由王继军主任任组长,李雪峰、贾培、郝建斌、沈晓慧任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指挥组,负责检查监督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防汛工作的实施,按照区住建委防汛总指挥部指令做好拆迁工地防汛抗洪工作。建立防汛值班制度,从6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班次轮流值班,负责险情的收集和报告,遇重、特大汛情及时向上级汇报。
  海淀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防汛指挥组:
  组  长:王继军
  职责:我办汛期的总体指挥,负责检查监督辖区内的防汛工作。 
  副组长:李雪峰 贾培 郝建斌 沈晓慧
  职责:负责防汛工作的实施,按照区住建委防汛总指挥部指令做好拆迁工地防汛抗洪协调工作。
  成  员:各项目负责人
  职责:汛期按班次轮流值班,负责险情的收集和报告,遇重、特大汛情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组织抢险。
  信息联络员:朱洪祥
  职责:做好汛期的人、财、物的调度与保障,向住建委防汛指挥部报送各种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梳理台账,落实责任。
  根据各项目拆迁工地汛期出现险情的可能性,将现有在拆项目划分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和一般关注三类(在拆项目防汛台账见附件2)。汛前明确汛期责任人,落实值班人员,有汛情、险情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示和工作要求,并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信息。
  (二)建立汛期巡查制度。
  雨前要认真排查在拆房屋、住人房屋、平房区、城中村等的安全隐患和排水设施;雨中要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处理险情;雨后要进行复查,加强看护,排除隐患。遇有中雨以上雨情时,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待命,当接到报险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到达现场,尽快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区,并将处理情况立即报委防汛指挥部。做到提前准备、指挥到位、决策正确、措施得力、抢险及时。
  (三)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各工地雨天要随时报告汛情,全体防汛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通讯工具,并确保24小时畅通,各类汛情、信息要及时准确的报告我办防汛指挥组、防汛值班人员和各级防汛管理部门。
  (四)加强教育和管理。
  加强汛期对拆迁公司和拆除公司的管理和教育,将责任书内容传达至现场每个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度汛。预报有雨时,不得实施拆除施工;雨天不得进行拆除作业;雨后在确保无安全隐患时方可实施拆除。
  (五)认真做好汛期接待工作。
  妥善处理群众和单位的来电来访,对住户反映的房屋危险和拆迁工地危险等问题,必须派项目负责人赴现场检查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建设单位,及时上报住建委防汛总指挥部,采取联动措施,责令整改,消除隐患。防汛工作涉及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防汛纪律,各负其责,听从指挥,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对汛情隐患发现、处置、报告不及时,对灾情事故、损失推诿扯皮、谎报、瞒报,心存侥幸、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依据《北京市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究处理。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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